【展延/補發】安寧緩和護理師認證作業施行細則

說明:
通過安寧緩和護理師甄審(筆試100題)者,將核發本會安寧緩和護理師證書。(效期自通過日期之隔年1月1日起,六年有效)
安寧緩和護理師證書效期為期6年,請參照各屆核發之安寧緩和護理師證書內容。(自效期屆滿那年的7月1日開始受理 積分已達資格者 申請展延作業)
例如:
證書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,若您此6年內所累計之繼續教育積分已達60點(本會主辦至少達30點),最快可於2023年7月1日提出展延申請~
新證書效期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,但您於2023年7月1日之後即可開始累計下一次換證(展延效期)所需要的積分~~


※ 證書汙損、破損、遺失,或更名,請利用
補(換)發申請表
※ 證書效期屆滿申請換證(展延再一次6年效期),請利用「展延申請表」。

請下載、填寫附加檔案後,連同繳費憑證電子檔一起檢附,Email傳送至hospicens@hospicenurse.org.tw